经常会接到客户电话,说要新成立一家公司,但是被工商局告知,你前面开办过公司,但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必须将此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重新设立新公司。
“不都吊销了吗,那就不用管了啊”,这是这位客户疑惑的地方。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注销公司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区别:
1、企业没有按时参加年检,企业执照将会被吊销,税务方面不会自动销户。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终止之日钱,或在被工商局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吊销营业执照是被动的,注销公司是主动的。吊销是**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一种惩戒行为。既然是惩戒,一定会有后果,比如不能新注册公司。
处理吊销时,工商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写检查、约谈、参加学习等,都是惩戒的后续手段。
3、公司注销手续是比较繁琐的,需要准备好资料,公司需要在财务清算完之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公司注销是属于合法程序,因此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根据*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其中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
此前,工商总局下发*新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三、法人黑名单
1、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
2、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一直保持,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有绝对的影响。因此,为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司注销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可懈怠。
公司注销的流程:
成立清算组--提供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清算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公司不按时进行年检就会被吊销公司执照。公司每月不进行定期的报税,就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税务之后申请注销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的。
公司注销以公司申请为前提,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是公司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依法做出的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公司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